博鱼体育《无锡市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规定》已经2013年8月1日市人民政府第 18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3 年
第一条 为了规范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博鱼体育,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根据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规章是指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规章以外,由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博鱼体育,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规定、办法、细则、意见、通告等文件的总称。
本规定所称清理是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或者实施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要求或者本行政区域经济社
会发展的需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博鱼体育,对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并作出清理决定的活动。
第四条 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坚持程序规范、民主科学、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制定机关清理与实施机关清理相结合博鱼体育、定期清理与及时清理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市、市(县)、区人民政府法制部门负责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 实行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信息公开和反馈制度。制定机关和实施机关应当在其门户网站上及时发布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等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对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规章应当自实施之日起每隔5年清理一次;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实施之日起每隔2年清理一次。
第九条 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应当按照继续有效、修改、废止、宣布失效的方式作出清理决定。
第十条 规章规范性文件符合上位法规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需要继续适用的,应当决定继续有效。
第十四条 规章清理由实施机关提出清理建议,经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形成清理决定的草案后,按照立法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议并作出清理决定。
第十五条 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由实施机关提出清理建议;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关共同实施的,由主要实施机关会同其他实施机关提出清理建议,经同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形成清理决定的草案后,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报本级人民政府审议并作出清理决定。
第十七条 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博鱼体育,由制定机关组织清理,并作出清理决定。
第十八条 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作出清理决定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社会公布:
(三)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公布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文号及废止、失效时间。
第二十条 未履行清理职责的实施机关和制定机关,由同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清理;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